教 学 机 构:舞蹈学系
专 业 名 称:舞蹈与音乐教育专业
星海音乐学院舞蹈学院“舞蹈与音乐教育”专业围绕本院自身优势,结合当下的社会实际需求,不断提高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并要求学生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以培养兼备舞蹈与音乐教学一专多能艺术人才为教学目标。
“舞蹈与音乐教育”专业包含了“舞蹈”、“音乐”两门艺术。本专业的课程设置注重舞蹈与音乐的有机结合。舞蹈课程类有基本功、民间舞、剧目排练、编导、舞蹈教学法、舞蹈概论、中外舞蹈史、舞蹈人体科学、舞蹈作品欣赏等;音乐课程类有声乐、钢琴、合唱与指挥、音乐理论与分析基础、中外音乐史等,音乐类课程与学院钢琴系、声乐歌剧系、音乐基础部等院部紧密合作,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学与实践机会,挖掘学生“三能”(能表演、能编创、能教育)的潜力,使之适应当下社会的发展,为社会输出兼备舞蹈与音乐教学能力的实用性艺术综合人才。
专 业 名 称:舞蹈学专业:
舞蹈学(舞蹈理论)是对舞蹈艺术作全面、系统、历史的研究的一门科学。该专业培养具备舞蹈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以及初步对舞蹈进行理论分析、研究的能力,能在文化馆站、中小学、社会舞蹈团体、科研单位和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中外舞蹈史、中外民间舞蹈理论、舞蹈美学、舞蹈教育理论的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我院舞蹈学专业招收具有一定的舞蹈专业基础和较扎实的文学素养,具备舞蹈理论专业人才的培养条件的普通高中以及中等专业艺术学校毕业生。要求学生在学习中系统掌握舞蹈发展的历史和基础理论;系统掌握舞蹈训练、表演、创作的基本技能;熟悉舞蹈训练、表演、创作的基本规律。并且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与出色的文字表达能力;具有初步的舞蹈理论研究能力和一定的实践教学能力;具备学术规范性与专业创新意识。